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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16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扎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3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等级认定。

三、认定原则

(一)基本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定性原则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由年级辅导员发给班主任),应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一般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定量原则

依据学生申报的个人情况、父母收入情况、家庭现实状况、、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进行综合研判,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要成立班级资助评议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作用和意义,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附件1),宣传讲解学校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9月17日—9月20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

(三)班级评议(9月21日—9月24日)

1、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开展评议,对大二年级以上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手册(附件3)。

2、各班级填写《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按照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顺序进行排序,命名方式为20XX级XX班汇总表,9月25日上午12点前,电子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学院初审(9月25日—9月28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认定精准,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情况。如发现有不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提升认定精准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须实事求是,不限定比例,不得在认定前自定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倒推名额分配各班级认定;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学生,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应主动发现,及时认定。

(三)各班级应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妥善保管好学生申请材料,不泄露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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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6日

编辑:王飞     终审:张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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